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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手房出售征收个人所得税:到底尴尬了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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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业税、所得税一般由卖方  

  缴潘先生:我打算在南城购买一套二手房,代理的中介公司说,为了减少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,可以把合同上的交易价格做低一些。请问这种做法合不合法,可能存在什么风险?  

  律师答复:根据规定,自今年6月1日起,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,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税。如果潘先生故意虚报纳税税基以减少缴税额,若该房屋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,税务机关有权依法予以调整并以该调整后的价格作为税基。若税务机关查实双方故意降低交易价格以逃避税收的,税务机关有权采取责令纳税人补税、加处罚金及追究其有关法律责任。此外,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均应由卖方按规定缴纳,如果交易价格做低了,潘先生今后要想出售此房屋,则有可能增加所应缴纳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。  

  (1)个人购房超过2年出售,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买方:土地出让金:当年的房改成本价×建筑面积×1%契税1.5%;印花税0.05%;工本费(依各区规定)  

  卖方:印花税0.05%;个人所得税(依各区规定)  

  (2)个人购房超过2年出售,不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买方:土地出让金:当年的房改成本价×建筑面积×1%契税3%;印花税0.05%;工本费(依各区规定)  

  卖方:营业税(售房价-购房价)×5%;印花税0.05%;个人所得税(依各区规定)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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